研究指出

知识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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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0年6月13日

当涉及社会学理论和研究时,我们所说的知识是什么?

本体是对存在和存在的哲学研究。这似乎有点超出社会学的范畴,但与社会研究有关:在那里社会事实在外面等着被发现?或者不是客观的现实,只是存在社会结构?社会研究中明显的“事实”是否只存在于主观的社会语境中?本体论问题与经济学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认识论问题不在于事物是否客观存在,而在于我们如何知道它们存在。

认识论是知识的哲学。认识论家感兴趣的是我们如何以及是否知道事物。在社会学中有这样的讨论社会事实而且社会结构争论的核心是实证主义而且解释主义.实证主义者认为有可能通过它来确立社会事实客观的科学研究;解释主义者认为,虽然我们不能客观地建立关于人类行为的事实,但我们可以进行调查主观的对行为的解释。

社会学中的现象学是围绕符号学发展起来的交互作用论社会是人创造的,而不是人创造社会。对这些社会学家来说,社会现象是社会结构.例如,家庭并不是一个客观的社会事实,而是一种只有在人们使用这个词的意义上才有意义的东西,他们的意义会随着时间或社会的变化而变化。阿特金森对自杀的研究就是一个例子,他得出的结论是,自杀不是一个可以在死亡统计数据中客观揭示的社会事实,而是一个验尸官得出的结论,他整理了与死亡方式有关的各种证据,以便得出这个结论。因此,现象学家认为进行定性研究更有意义,丰富有效性提供,而不是专注于可靠性并试图推广到整个社会。

例如,功能主义社会学家讨论童年就好像它是一个社会事实但实际上,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历史时代对这个词的含义有着完全不同的理解,包括它开始和结束的年龄,以及可能伴随生命的特定时期而来的权利或特权。

实证主义者认为社会学可以建立社会事实:社会中的概念和制度是客观和科学可证实的。因此,一个功能主义者,如果希望证明一个特定社会的社会凝聚力水平,就会试图找到一种方法来操作这个概念,然后通过可靠的研究方法客观地衡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