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教派

宗派作为一种类型学是由Troeltsch(1931)创建的,它确定了这个宗教组织的独特特征。一个教派有一个非正式的组织结构,有一个有魅力的领袖说服和鼓励其他人追随他们。一般来说,它们吸引的成员来自对社会感到幻灭的下层社会。鼓励成员排斥社会主流价值观。在要求方面,教派要求其成员作出深刻的承诺,并期望他们退出教派以外的生活。教派不认同国家,与国家直接对立。然而,教派确实认为他们拥有宗教真理的垄断权。